“禁塑”的關鍵是方便替代
“明年1月1日起,將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及一次性塑料吸管等。”距離全面“禁塑令”施行僅剩3個多月,相關領域準備得如何?從媒體調查來看,可謂喜憂參半,塑料吸管率先退場,但塑料袋、塑料飯盒卻不見收斂。
從“限塑令”到“禁塑令”,隨著環保理念漸入人心,我們向“白色污染”宣戰的態度愈發堅決。但著眼現實,總體上依然沒有跳出“抓一抓就見效,松一松就反彈”的怪圈。究其原因,往往就絆在了“方便”二字上。習慣了塑料制品的簡便易攜,對于住酒店沒有一次性用品、逛超市沒有一次性塑料袋、喝飲料沒有一次性吸管,多少會感到不適應;好不容易下定的決心、開始的行動,極容易敗給生活中無處不在的“方便”誘惑。這無疑提醒我們,禁塑必須“有破有立”,還是要在便利性上做足功課。
民眾的真實需求“宜疏不宜堵”,一“限”了之、一“禁”了之,往往效果不彰,也不可能“塑戰速決”。想要實現禁塑,關鍵是找到環保且方便的替代品。目前,順應禁塑大勢,不少企業已著手相關研發,可降解塑料在理想狀態下能夠實現一個月分解,價格約為普通塑料袋的兩到三倍。而且隨著垃圾分類蔚然成風,面對“廚余垃圾破袋”的要求,不少居民都表示愿意承擔高一些的成本,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可以說,無論從現實需求,還是民眾接受度來看,都到了研發推廣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時候。縱然目前相關技術還存在成本偏高、降解條件約束性多等問題,但加緊攻關,假以時日,定能用科技的辦法,為曾經不完美的發明打上環保的補丁。
禁塑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考慮源頭減量、產品設計和中端回收、加工以及后端再生產品應用等各環節,也涉及到政府、企業、社會、個人等多元主體。在替代產品一時難以成熟推廣的情況下,各方都應該積極行動起來。政府監管要真正落地、敢于碰硬,不能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另外,涉及“白色污染”的監管對象“小散多”,執法難度大、成本高,仍需呼喚居民自律。作為地球生態圈的成員,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每個人都應該積極改變生活習慣,從一點一滴開始,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
《地球生命力報告2012》曾指出,當前人類的生活方式過度消耗了自然資源,如不改變這一趨勢,到2030年即使兩個地球也不能滿足人類需求。簡約適度、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不僅是對我們自身未來的保障,也是這代人對子孫后代應有的擔當。
標題:9月1日起,進口再生塑料顆粒的老板將承擔連帶責任,最高罰款500萬!
近日,個別船運公司暫停接收進口再生塑料顆粒事件,引發各界廣泛討論!
因新《固廢法》明確國家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并加大了固廢違法犯罪的處罰力度,并明確了承運人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一些違法行為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新《固廢法》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遠北美航運公布9月1日起將停止接收運往中國內地的固體廢物。據了解,該要求適用于所有固體廢物類貨物,包括廢紙、廢金屬、廢塑料、廢紡織品、廢化學品等。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順利通過了修訂后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明確承運人與進口者在固廢退運、處置中共擔連帶責任,違法責任承擔主體范圍更廣。
現行《固廢法》規定進口者與承運人承擔退運責任有先后之分,只有進口者不明時才由承運人承擔退運該固體廢物的責任,或者承擔其處置費用。該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明確:“承運人對前款規定的固體廢物的退運、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承運固體廢物進境的主體需引起高度重視。
受此影響,船運公司擔憂或將受連帶責任,目前聽聞中遠航運表發聲明,目前進口再生塑料顆粒中運、陽明、長榮、ONE、CMA等為主力船運公司,該類企業尚無相關聲明。
目前聽聞中遠北美航運公布9月1日起將停止接收運往中國內地的固體廢物,包括任何商品含糊地描述為廢物貨物將被拒絕,其中包括回收、廢物、廢料、塑膠、顆粒、成品…等。
主力船運公司的態度將影響其他船運企業,后期是否效仿此做法仍是未知。
再生顆粒作為成品,并非固廢形態。值得注意的是,伴隨新《固廢法》實施,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后期低端進口顆粒將逐漸被拒之國門,高品質進口顆粒將是主力來源。
9月1日PP各地市場概況
今日期貨開盤寬幅震蕩,月初多數石化上調出廠,成本面延續支撐市場,PP市場現貨報繼續上漲為主,貿易商積極出貨,下游對高仍存抵觸情緒,維持剛需小補庫。
余姚PP市場報上行明顯,月初石化出廠多數普漲,成本面得到較大支撐,不少貿易商積極高報,不過工廠采購仍舊謹慎,基本按需而入為主,有效成交改觀不大
重慶PP市場格延續漲勢,期貨盤中窄幅震蕩,月初成本支撐明顯,商家報盤跟隨走高,下游謹慎采入,成交一般。
廣州PP市場格上漲,期貨高開震蕩,業者報盤跟漲,終端按需采購,實單詳談。
臨沂市場PP格繼續走高,昨日石化華北出廠格普漲,對市場的成本支撐作用繼續強,商家報盤跟漲。
干貨分享!《固廢法》今日實施!再生顆粒進口將何去何從?
標題:干貨分享!《固廢法》今日實施!再生顆粒進口將何去何從?
史上嚴固廢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于今日起實施。新固廢法在對環境違法行為的“嚴懲重罰”方面也達到了新高度,多項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是現行固廢法的10倍。
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該防治法明確了進口固體廢物至我國,或經由我國轉移危險廢物的,將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今天,是新舊《固廢法》正式交接日,從今天起,再生塑料進口格局,將被改寫。未來,廢品在國內消化,將是大勢所趨!
當下,個別船運公司暫停接收進口再生塑料顆粒事件,引發業界廣泛討論,核心點是,接收中國進口再生塑料顆粒,將承擔連帶責任。
有相關業務的公司,會采取改換船運公司的操作。
但,后期主力船運公司的態度,是否會影響到船運企業效仿?仍是未知數。中遠北美航運公布9月1日起將停止接收運往中國內地的固體廢物。據了解,該要求適用于所有固體廢物類貨物,包括廢紙、廢金屬、廢塑料、廢紡織品、廢化學品等。
自禁廢以來,再生塑料顆粒進口政策調整、統一標準等備受行業關注。
其他廢物描述都比較符合界內認知,但顆粒也在禁止之列讓人不禁引發禁止進口再生塑料顆粒的疑問。
因新《固廢法》明確國家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并加大了固廢違法犯罪的處罰力度,并明確了承運人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一些違法行為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新《固廢法》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受此影響,船運公司擔憂或將受連帶責任,目前暫只聽聞中遠航運表發聲明,目前進口再生塑料顆粒中運、陽明、長榮、ONE、CMA等為主力船運公司,該類企業尚無相關聲明。
值得注意的是,再生顆粒作為成品,并非固廢。
未來走向將是,伴隨新《固廢法》實施,低端進口顆粒將逐漸被拒國門之外,高品質進口顆粒將是主力來源。
但現在,鑒于再生塑料顆粒進口還未有國家統一的標準,所以,有海外進出口業務的老板還是要小心應對。
以下是進口顆粒企業注意事項:
1、要有風險意識,對貨物,特別是進口風險高發的貨物—如再生料的性狀、規格、顏色、主要成分等有充分的了解;
2、在進出口前,如對貨物的屬性存在疑義,建議先咨詢海關或相關專業檢驗機構;
3、在海關提出質疑,并取樣送鑒別機構鑒定時,要高度重視配合取樣工作,做到規范、合理取樣;
4、遇到法律爭議或被行政處罰、信用等級降低時,建議先咨詢律師,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必要時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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